試驗檢查期間發現的缺陷分類指引
世界貿易組織
G/TBT/N/PHL/333
2024-05-31
24-4136
技術性貿易壁壘
原文:英語
通 報
以下通報根據TBT協定第10.6條分發
1.
通報成員: 菲律賓
如可能,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 ( 3.2條和7.2 條):
2.
負責機構: 現場監管行動辦公室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部
3.
通報依據條款:
[X] 2.9.2
[ ] 2.10.1
[ ] 5.6.2
[ ] 5.7.1
[ ] 3.2
[ ] 7.2
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:
4.
覆蓋的產品:制藥學(ICS編碼:11.120)
HS編碼:30 ICS編碼:
5.
通報標題: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第____號通函,關于:臨床試驗檢查期間發現的缺陷分類指引
語言:英語 頁數:4頁 鏈接網址:
6.
內容簡述:
該指引應適用于發起人、臨床研究組織(CRO)、研究者和研究倫理委員會(REC),以及參與研究用醫藥產品臨床試驗各階段的審批、實施、監督和檢查的其他利益相關方,以確保研究對象的權利、安全和福利得到保護,確保所收集科學數據的完整性,并評估對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臨床試驗指導規范(ICH-GCP)的遵守情況。
該指引還應適用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現場監管行動辦公室的臨床管理規范(GCP)檢查服務,以統一監管理解,并實施在對研究產品臨床試驗不同階段檢查中發現的缺陷/不合規情況的分類,并根據經第9711號共和國法案、第11032號共和國法案、第2020-0010號行政令及相關的國家和國際標準和政策修訂的第3720號共和國法案的規定,為所有利益相關者建立對合規要求的一致理解。
7.
目標與理由:發布該通函的目的是為統一發起人、臨床研究組織(CRO)、研究者和研究倫理委員會(REC)進行檢查期間對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現場監管行動辦公室檢查處進行的臨床管理規范(GCP)發現的不合規情況的分類。
8.
相關文件: ? 第2020-0010號行政令,關于開展研究性產品臨床試驗的法規 ?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第2013-018號通函,采用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(ICH)安全性和有效性指引
9.
擬批準日期:2024年7月15日
擬生效日期:2024年8月15日
10.
意見反饋截止日期: 2024年6月15日
11.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 [ ] 國家通報機構
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